其他地方用棉絮混着鱼鳔胶水封住。
这样做出来的羽毛笔更加耐用,出墨更均匀,倘若在外面再套上空心木棍,握起来的手感就与钢笔无异了。
不知不觉就过了饭点,但她无心用膳,只派人将点心送到凉亭来,边吃边忙。
亭子靠近假山池塘,凉风习习,带着荷香。
沈书允擦干手,往嘴里塞了一块红枣糕,马上就到最后一步了,等鱼胶棉絮稍凝固些,就可以封口了。
这时,传唤的小厮来至院中,“夫人,四殿下来了。”
“欸?”沈书允一愣,今天是怎么了,宫里的人怎么一拨接一拨的来,都不带让人喘口气的,“人到哪里了,先命人带去会客厅候着吧。”
她满身的墨点子,不方便见客,得回去换一身衣服。
“不必了,我只是来看看五弟,看完就走。”
假山后缓缓走出一个人,乍一看还以为是瑞王爷,但他笑意慵懒,同样艳绝的瑞凤眼里,却是暗流涌动,深沉得可怕。
阳光下,一身湖蓝月白配色的着装衬得他温润无双,但沈书允却觉得,他浑身上下都透露出一种不好惹的气场。
如果瑞王爷没有痴傻,是否也如他一般让人看不透呢?
沈书允将没吃完的红枣糕放回盘子里,神色拘谨的站起身来行礼,“见过四殿下。”
“都是一家人,叫我四哥便好。”
他说着话,目光轻飘飘的落在整齐排列的羽毛上,“这是?”
沈书允解释道:“羽毛笔,写字用的,不过还没做完。”
顾溪风不见外的坐在石凳上,“真是新奇玩意儿,弟妹请继续,也好让我开开眼界。”
这对双生子给人的感觉太过不同,沈书允极度不适应,尴尬的笑了一声,“那好吧,让四哥见笑了。”
此时,鱼胶棉絮凝固得恰到好处,沈书允用细木棍挑着棉絮填到缝隙间,这种细致入微的活需要耐心,当注意力集中到工序上,拘谨的感觉减退许多。
封过口的羽毛被放在单独的盘子里,陆陆续续的,所有的羽毛笔都被封好了。她从盘子里挑出鱼胶凝固得最好的一支,在纸上画了几笔,新款羽毛笔用起来手感极佳。
“大功告成!”
沈书允习惯性地拍手庆祝,想起旁边还坐着个顾溪风,便又把手放了回去。
“我可以试一下吗?”
“当然可以。”
沈书允把笔递给他,顾溪风双手接过,在纸上写了一个“和”字,复又落笔,笔尖接触纸张后却停住了,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墨点,他的手僵在半空,不知在想些什么。
沈书允从他脸上看到了一丝落寞,但转瞬即逝。
顾溪风放下羽毛笔,脸上又有了一贯的笑容,“这是弟妹的奇思妙想吗?”
“算是吧,四哥若是喜欢,我可以送你几支。”
“多谢弟妹好意,只是我用惯了毛笔,拿回去只怕浪费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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