挠挠头,“就是打仗打输了,两个逃兵……你懂我意思吧?”
“五十步笑百步?”
“对对对!”俊仔道:“晓叔说过,现实里的怂带进游戏很简单,游戏里的勇敢带到现实却非常困难,于是就诞生了大量戏里戏外都是怂逼的人,他们一边为自己的怯懦找借口一边叽叽喳喳个没完没了:嗨呀,你们游戏里这么勇,现实里是道上的吧之类的。这种人都是神经病!不用管!”
听上去……似乎很对?
而且很解气?
糜陆突然有种想认识这位晓叔的冲动。如果一年前在听证会现场自己也能如此勇敢,今日或许是另一番光景。
但很可惜,这不是一本讲‘如果’的小说。
“谢谢你,俊仔,也替我谢谢那位晓叔。有空再聊。”他拍拍俊仔的肩膀,然后转身离去。
“唉唉唉,你干什么去?”俊仔忙问。
糜陆背对他招了招手。
“把游戏里的勇敢带到现实!”
俊仔微愣,突然明悟了什么,刚想大喊,又急忙捂住了嘴。
几秒后,糜陆收到一条私聊。
“二五仔!午夜屠村男就是你对吧!”
毫无疑问来自俊仔。
他笑笑,回道:“那当然。”
半个小时后,“蜂蜜与南瓜”酒馆。
糜陆赶到时红尘一行人已经到齐了,除了他熟悉的红尘作伴、策马奔腾、对酒当歌这仨,只见过一面的剑士潇洒哥,剩下一个最扎眼的白袍牧师则是第一次见。
这家伙和其他几个人画风不一样,红尘他们四个坐得四仰八叉,挤成一团,充分展示了男性的友谊,只有这家伙正襟危坐,姿势优雅。
而且别人用木杯,他用的却是玻璃高脚杯,下端夹在无名指和中指之间,把麦茶喝出了红酒的感觉。
真不愧是晨星的公务员。
再次见面,这几人身上的装备多少都有更新,除开那个穿戴整齐的公务员,潇洒哥终于抛弃了毫无加成的一袭白衣,换上一件锈迹斑斑的轻质链甲,头上用缎带扎了马尾,看起来颇有种西方流浪剑士的气质。
红尘和策马也有了镶钉硬质皮甲,和糜陆身上的比起来,这显然是战士歀,更侧重防守前胸后背,但也更笨重,以两人目前的体质似乎也支撑不起金属板甲,只能先这么将就。
在这些更新过的装备中,糜陆一眼就看到了靠在凳子边的手斧和砍刀,它们分别隶属于推车男和烧炉工。
如此一来,他们邀请自己来此“小酌”的目的也就不言而喻了。
……
一番寒暄后,红尘委婉地道明了来意。
首先当然是送钱,带着一种学生的矜持和不好意思,一个劲儿地征求糜陆谅解。
虽然当事人都快把这茬忘了。
然后就是正题了。
红尘很会聊天,他没有直接提出要求之类,而是先把自己一行人在副本的所有情报托盘而出,然后表明大家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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